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的要求,本项目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于2021年10月12日在建设单位网站上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报批前公开内容及日期,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公开内容中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依法不应公开的内容。
附:青海亚洲硅业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电子级多晶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pdf
发布单位:青海亚洲硅业硅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